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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商联餐饮业商会 - 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品牌强市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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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品牌强市建设的意见

阅读:2434 次   日期:2012-3-31

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品牌强市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苏政发〔2010115号)精神,全面增强我市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品牌强市建设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落实八大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高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为核心,以大幅提升商标国内国际注册量、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全面提高商标运用和保护能力为重点,以构建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保障,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品牌强市。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确权、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品牌自主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商标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在提升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一)商标注册--国内商标注册总数4.5万件以上,商标国际注册总数12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总数8件以上。

(二)商标培育--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总数25件以上,著名商标总数300件以上,知名商标总数800件以上,省级以上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总数40件以上。建成3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示范基地、4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6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

(三)商标运用--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载体和增值工具,在推动企业品牌经营中的核心作用充分体现,在企业市场营销、股权作价、融资贷款、产品延伸、品牌塑造等方面的直接作用全面体现,在信用建设、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省级以上自主品牌企业的销售(营业)总额占全市GDP25%以上。

(四)商标保护--商标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完善,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水平显著提高,商标边境保护力度明显增强,国际保护渠道基本建立。商标投诉答复率达100%,商标行政案件当年处理率达90%以上。

(五)商标管理--行政指导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商标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均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商标专业协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商标中介服务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产业品牌建设

1.加快培育农业品牌。围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规划目标,推动农业品牌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经营,加快构建快捷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重点开展一镇一品建设,鼓励设施园艺业、规模畜牧业、优质蚕桑业、特粮特经和特色水产业等高效设施农业实施品牌经营,力争全市每个乡镇有一个以上较高知名度的农业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商标,支持特色农业运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生产经营方式。

2.加快提升工业品牌。围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目标,重点推进海洋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品牌跨跃发展,积极推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建筑业等支柱产业品牌做强做大。

3.加快发展服务业品牌。围绕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基础性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性服务业均等化规划目标,加快现代服务业品牌发展速度,推动服务业增长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努力实现现代物流业、旅游休闲业、现代商贸业、家庭服务业等品牌建设新突破。

(二)分类培育重点领域品牌

1.打造驰(著)名商标群体。加大对驰(著)名商标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驰(著)名商标群体。选择20家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行业领军企业建立驰(著)名商标创建指导服务点,加强跟踪服务。力争创建1~2家全国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2.壮大产业集群品牌规模。加大对产业集群扶持力度,鼓励产业集群争创省级品牌培育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选择1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指导机构,支持集群企业组建专业行业协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以集体商标+企业自主商标联合标注的方式,集中打造产业集群公共品牌。把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成商标战略实施的先行区、集中区和示范区。力争将叠石桥家纺、天汾电动工具及川姜家纺产业集群建成省级品牌培育示范基地。

3.实施农业品牌订单经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经纪人队伍扶持力度,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驰(著)名商标。指导10家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驰(著)名商标农产品生产(包括养殖、加工)流通企业开展自主商标订单经营。

4.推动服务业连锁品牌崛起。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驰(著)名商标品牌资源,通过开展商标连锁经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附加值。扶持10家营业额达到5亿元以上驰(著)名商标生活服务业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

(三)积极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指导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支持优势产业和企业在境外创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战略,逐步把我市外贸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价值优势,提升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防范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建立海外维权投诉和救济渠道。

(四)着力增强企业品牌竞争力

从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营销、信用管理等方面着手,大力提升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和自主研发,提升品牌技术内涵;健全质量监控、计量检测、标准管理等制度,加大质量攻关项目的投入,夯实品牌质量基础;打造企业文化和产品特色,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品牌良好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南通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通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南通实际、具有南通特色的品牌发展之路。

(二)完善扶持政策。将商标战略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财政支持,进一步完善商标战略实施激励政策。在十二五期间,对获得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的单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江苏省产业集群品牌培育示范基地的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江苏省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的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5万元/件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农产品集体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2万元/件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商标国际注册的单位给予1万元/件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农产品商标注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1000/件一次性奖励。上述相关奖励政策按现行财政体制兑现。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加大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财政投入,积极扶持知名品牌企业做大做强。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经项目确认和备案,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以扣除;优先扶持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面向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对品牌培育基地内知名品牌企业在土地供应、融资贷款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三)健全保护体系。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商标保护意识,努力提高商标自我维权水平。依法打击商标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商标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征信工作,以商标侵权信息为基础,推进知名品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品牌信用水平。重点加强对高知名度商标的域外保护,切实提高维权效能。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海外维权,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济渠道。支持帮助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在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手续,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保护效率。

(四)规范管理服务。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商标自我管理能力;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和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标准,在全市驰(著、知)名商标企业中全面实行商标规范化管理。强化商标公共服务,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商标信息库,组建专家顾问团,加强对商标战略和品牌经济的理论研究,积极为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和法律服务;积极发展商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商标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五)重视人才培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能力;强化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商标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商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商标培育和运用的能力;强化对商标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强化对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国际交流,提高人才培训的层次和水平。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努力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性教育,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弘扬以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为荣的道德风尚。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商标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引导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

(七)强化绩效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商标发展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分解落实,年终实施考核。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的统计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著、知)名商标认定数,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品牌培育基地发展等指标列入统计内容。定期督查商标战略实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深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把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


通政发[2012]009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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