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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商联餐饮业商会 - 南通市餐饮行业服务礼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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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餐饮行业服务礼仪规范

阅读:3150 次   日期:2012-5-30

                          前 言

本规范适用于南通行业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本规范由南通市餐饮业商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于20125 29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南通餐饮行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塑造文明礼貌的职业形象,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以礼仪促规范,南通市餐饮业商会依据《星级饭店访查规范》(新版)和《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饭店行业服务礼仪规范》,特制定《南通市餐饮行业服务礼仪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规范》所指饭店,是指在南通大市范围内开办的各种类型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餐馆等(以下简称“饭店”)。

第三条  《规范》所称服务礼仪,是指饭店员工在岗服务全过程中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仪表规范、仪态规范、见面常用礼仪规范、服务用语规范及不同岗位服务礼仪规范等。

第四条 《规范》应成为饭店员工自觉实践行业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

 

第一篇  基本礼仪规范

 

第一章  仪表规范

 

第五条  饭店员工应容貌端正,修饰得体,衣着整洁美观。

第六条  饭店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口腔卫生。女员工可以化淡妆以符合岗位要求。

第七条  饭店员工应保持头发干净,长短适宜,发型符合岗位要求。

第八条  饭店员工应保持手部清洁,指甲长短适宜,符合岗位要求,不涂指甲油。

第九条  饭店员工应统一着装。工装干净整洁、外观平整、搭配合理,并符合饭店形象设计要求。

第十条  饭店员工应佩戴胸卡。胸卡应标明饭店标志、所在部门、员工姓名等。鼓励有条件的饭店为具备外语、手语接待技能的员工佩戴特殊胸卡。

第十一条  饭店员工佩戴饰品应符合岗位要求。饰品应式样简洁大方,与身份相符。

第十二条  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员工应佩戴专用的工作帽、口罩、手套等。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员工和工程部员工应穿无扣服装,不佩戴任何饰物。

 

第二章  仪态规范

 

第十三条  饭店员工应体态优美,端庄典雅。

第十四条  饭店员工站立时,应头正肩平,身体立直,应根据不同站姿调整手位和脚位。

第十五条  饭店员工入座应轻稳,上身自然挺直,头正肩平,手位、脚位摆放合理,应合理使用不同坐姿。

第十六条  饭店员工下蹲服务时,应并拢双腿,与客人侧身相向,应合理使用不同蹲姿。

第十七条  饭店员工应行走平稳,步位准确,步幅适度,步速均匀,步伐从容。

第十八条  饭店员工使用引领手势时,应舒展大方,运用自然得体,时机得当,幅度适宜。

第十九条  饭店员工应合理使用注视礼和微笑礼。与客人交流时,宜正视对方,目光柔和,表情自然,笑容真挚。

 

第三章  见面常用礼仪规范

 

第二十条  饭店员工自我介绍时,应目视对方,手位摆放得体,介绍实事求是。介绍他人时,手势规范,先后有别。 

第二十一条  饭店员工与客人握手时,应明确伸手的顺序,选择合适的时机,目视对方,亲切友善。把握握手的力度,控制时间的长短,根据不同对象做到先后有别。

第二十二条  饭店员工行鞠躬礼时,应面对受礼者,自然微笑,身体前倾到位。行礼时,应准确称谓受礼者,合理使用礼貌用语。

第二十三条  饭店员工应在不同场合向客人施行不同的致意礼。行礼时,次序合理,时机得当,自然大方。

 

第四章          服务用语规范

 

第二十四条  饭店员工应遵守公认的语言规范,应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使用不同的服务语言,服务用语应符合特定的语言环境。

第二十五条  饭店员工为客人服务时应使用对方易懂的语言,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称谓恰当,用词准确,语意明确,口齿清楚,语气亲切,语调柔和。

第二十六条  鼓励饭店员工掌握和运用外语、手语,为不同需求的群体更好地提供语言服务。

 

            第二篇  通用服务礼仪规范

 

           第五章  对客通用服务礼仪规范

 

第二十七条  饭店员工迎送客人时,应选择合理的站位,站立端正,微笑着目视客人。正确使用肢体语言和欢迎、告别敬语。用客人姓名和尊称称呼客人。

第二十八条  接打电话时,应讲普通话及相应的外语,发音清晰,语速适中,音量适宜,力求通过声音传递愿意为客人服务的信息。电话铃响10秒内应及时接听电话,先自我介绍,并致以诚挚问候,结束通话时应向客人真诚致谢,确认客人已完成通话后再轻轻挂断电话。

第二十九条  向客人递送登记表格、签字笔、找零等物品时,应使用双手或托盘,将物品的看面朝向客人,直接递到客人手中。递送带尖、带刃的物品时,尖、刃应朝向自己或朝向他处。递送时,应正确使用肢体语言和礼貌用语。

第三十条  递赠名片时,应将名片的看面朝向对方,用双手直接递到对方手中。收受名片时,应双手捧收,认真拜读,礼貌存放。递接名片时,应正确称谓对方,及时致谢。

第三十一条  如果在接待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多次与同一位客人相遇,应使用不同的问候语。在走廊遇到客人或必须从客人面前通过时,应缓步或稍停步,向旁边跨出一步,礼貌示意客人先行。

第三十二条  引领客人出入无人服务的电梯时,引导者应先入后出。在电梯轿厢内,引导者应靠边侧站立,面对或斜对客人。中途有其他客人乘梯时,引导者应礼貌问候。出入有人服务的电梯时,引导者应后入先出。

第三十三条  客人有任何合理需求时,服务员应尽力满足,不能满足时,应帮助客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六章  处理特殊情况服务礼仪规范

 

第三十四条  受条件制约,饭店无法满足客人要求时,应向客人表示理解和同情,并婉拒客人。

第三十五条  接待投诉客人时,应诚恳友善,用恰当的方式称呼客人。倾听客人说话时,应目视客人,及时将投诉事项记录下来。对客人愿意把问题告诉自己表示感谢,把要采取的措施及解决问题的时限告诉客人并征得客人同意。事后及时回访,确认投诉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当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服务人员应根据饭店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时处理。处理时,应保持镇静,语气坚定,语调平缓。应安抚客人,向客人传递安全的信息。接到上级的疏散命令后,应疏散有序,忙而不乱。

第三十七条  当客人受伤或突发疾病时,服务人员应根据饭店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时处理。处理时,应保持镇静,适时安抚客人。

第三十八条  饭店紧急停电时,服务人员应镇静自若,及时向客人说明停电的原因和来电的时间。应及早安抚受到惊吓和被困在电梯内的客人,并真诚道歉。

 

第七章客房送餐服务礼仪规范

 

第三十九条  送餐车应干净整洁,符合卫生要求。车轮转动灵活,推动方便,无噪声。餐具应与食物匹配,干净、整齐、完好。

第四十条  送餐员应站在离餐车一定距离处介绍菜品。送餐完毕,祝客人用餐愉快。

第四十一条  送餐时,如遇客人着装不整,送餐员应在门外等候,等客人穿好衣服后再进房送餐。

 

第三篇  餐饮服务礼仪规范

 

第八章  餐前服务礼仪规范

 

第四十二条  客人到餐厅用餐,领位员应根据不同客人的就餐需求安排合适的就餐座位并祝客人用餐愉快。引领入座应一步到位,手势规范,走位合理,步幅适度。

第四十三条  餐厅应备足酒单、菜单,保证其整洁完好。领位员应选择合理的站位,目视客人,用双手呈递酒单、菜单。服务的次序应符合中西餐就餐程序。

第四十四条  客人入座后,餐厅服务员应选择合理的站位,按次序为客人铺放口布。铺放动作应轻巧熟练,方便客人就餐。

第四十五条  向客人推荐菜品时,应使用规范的手势,尊重客人的饮食习惯,适度介绍酒水。

第四十六条  书写菜肴订单时,服务员应站立端正,将订单放在手中书写。下单前,应向客人重复所点菜品名称,并询问客人有无忌口的食品,有些西式菜品还应征求客人对生、熟程度的要求。

 

第九章  餐间服务礼仪规范

 

第四十七条  厨房出菜后,餐厅应及时上菜。传菜时应使用托盘。托盘干净完好,端送平稳。传菜员行走轻盈,步速适当,遇客礼让。

第四十八条  西餐的上菜速度应与客人的用餐速度相适宜。热菜和冷菜应分别放入经过加热或冷却处理的餐盘中。

第四十九条  值台服务员应根据餐桌、餐位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上菜口。上菜时,应用双手端平放稳。跟配小菜和作料的,应与主菜一并上齐。报菜名时应吐字清晰、音量适中。

第五十条  摆放菜肴应实用美观,并尊重客人的选择和饮食习惯。

第五十一条  所有菜肴上齐后,应告知客人菜已上齐,并请客人慢用。

第五十二条  需要分菜时,服务员应选择合理的站位,手法熟练,操作卫生,分派均匀。

第五十三条  服务员应以尽量少打扰客人就餐为原则,选择适当的时机撤盘。撤盘时,应遵循饭店相关工作程序,动作轻巧,规范到位。

第五十四条  为客人提供小毛巾服务前,应对毛巾进行消毒,保证毛巾温度、湿度适宜,无异味。服务员应随时巡台,及时撤下客人用过的毛巾。

第五十五条  服务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不打扰客人为原则,为抽烟客人适时更换烟灰缸。服务时,应使用托盘,先征询客人意见,得到许可后再服务。

第五十六条  餐厅服务员应随时观察客人用餐情况,适时更换骨碟。更换骨碟时,应使用托盘,先征询客人意见,得到许可后再服务。操作手法应干净卫生,撤换线路和新骨碟的摆放位置应方便客人用餐。

            第十章  酒水服务礼仪规范

 

第五十七条  服务员应尊重客人的饮食习惯,根据酒水与菜品搭配的原则,向客人适度介绍酒水。下单前,应重复酒水名称。多人选择不同饮品的,应做到准确记录,服务时正确无误。

第五十八条  斟倒酒水前,服务员应洗净双手,保证饮用器具清洁完好,征得客人同意后,按礼仪次序依次斟倒。斟酒量应适宜。续斟时,应再次征得客人同意。

第五十九条  服务酒水时,服务员应询问客人对酒水的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然后再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十条  服务整瓶出售的酒品时,应先向客人展示所点酒品,经确认后再当众开瓶。斟到饮料时,应使用托盘。

第六十一条  调酒员面客服务时,应做到操作卫生,手法娴熟。客人间谈话时,调酒员应适时回避。客人对所调制的酒水不满意时,应向客人致歉,争取为客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六十二条  服务热饮或冷饮时,应事先预热杯具或提前为杯子降温,保证饮品口味纯正。服务冰镇饮料时,应擦干杯壁上凝结的水滴,防止水滴滴落到桌子上或客人衣服上。服务无色无味的饮料时,应当着客人的面开瓶并斟倒。

 

    第十一章  宴会自助餐服务礼仪规范

 

第六十三条  宴会自助餐台设计应突出主题,造型新颖,餐台布局实用美观。摆放菜点时,应按照人们的就餐习惯,按就餐顺序依次摆放。

第六十四条  客人用餐时,服务员应及时巡视,随时添加餐具、食品和饮料,适时提供更换烟灰缸服务和添加饮料服务。

第六十五条  服务员应随时保持餐桌整洁,适时撤走客人用过的餐具。撤餐具时,应礼貌示意,征得客人同意。

 

第十二章  餐后结账服务礼仪规范

 

第六十六条  服务员应随时留意客人的用餐情况,客人示意结账时,应及时提供服务。账单应正确无误,呈递动作标准、规范。

第六十七条  客人付账时,服务员应与客人保持一定距离,客人准备好钱款后再上前收取。收取现金时应当面点验。结账完毕,服务员应向客人致谢,欢迎客人再次光临。

第六十八条  结账后客人继续交谈的,服务员应继续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三章  特殊情况用餐服务礼仪规范

 

第六十九条  接待要求比较特殊的客人时,服务人员应耐心、诚恳。客人对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时,应真诚地向客人致谢。提供后续服务时,应保证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

第七十条  有急事的客人用餐时,服务员应提供迅速便捷的服务,向客人介绍容易制作、符合口味的菜品,告知客人每道菜品所需的制作时间,并做好随时结账的准备。

第七十一条  如服务员因工作原因导致客人衣物污损,应真诚地向客人道歉并立即报告上级。饭店在征求客人意见后,应及时为客人提供免费洗衣服务,并尽快将洗好的衣物送还客人。

 

第十四章  残疾人服务礼仪规范

 

第七十二条  问候肢体残疾客人时,服务员应亲切友好,表情自然。客人乘坐轮椅的,服务员应保证与客人目光平视。问候盲人客人时,服务员应在一定距离处通过声音提示让客人及时辨听周围情况。提示时,语气柔和,语调平缓,音量适中。问候聋哑客人时,服务员应微笑着注视客人,通过眼神向客人传递平等、友好的信息。

第七十三条  为肢残客人提供引领服务时,应走最短路线,做到走平路时适当关注,走坡路时适当帮助。引领盲人客人行走时,应事先征得其同意。向盲人客人指示方向时,应明确告诉客人所指人或物相对于客人的方位,不使用指向性不明的表述。

第七十四条  引领残疾客人乘坐电梯时,引导者应适当关注肢残客人,积极帮助盲人客人。引领盲人客人上下楼梯或乘坐自动扶梯时,引导者应先一步上下,然后回身照应客人。引领过程中,引导者应不断通过声音提示和放缓脚步的方式,及时提醒盲人客人前面的路况。

第七十五条  引领盲人客人入座时,应把客人带到座椅旁,让客人自己调整桌椅间距离。

第七十六条  残疾客人到餐厅用餐,服务员应将客人引领至方便出入且安静的餐位。为肢残客人服务时,餐具和食品应就近摆放。为盲人客人服务时,服务员应阅读菜单,并细致解释,帮助客人逐一摸到餐具的摆放位置。上菜时,应向盲人客人描述菜肴的造型和颜色,告诉客人食物放置的相对位置,并随时帮助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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