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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商联餐饮业商会 - 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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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阅读:1898 次   日期:2010-6-30

 

    1、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大宗食品无合格卫生检验报告书、供货票据者,不得入库。

    2、坚持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先出库原则。

    3、各类食品原辅料须分类(库)、分架存放,隔墙离地,加盖标识清楚。食品添加剂须专柜保管。

    4、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辅料,对未及时处理的食品原辅料应标明“待处理”。

    5、保持库房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冰箱(柜、库)须定期清理、除霜,做到无血水、冰渣。

    6、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7、配备完善的防鼠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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