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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商联餐饮业商会 - 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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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阅读:2087 次   日期:2010-6-30

1、实行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与容器,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严禁将食品原辅料直接放于地面。

    2、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尽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败变质的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3、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将未洗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

    4、肉类(含水产品)、蔬菜须分间(池)清洗,分案切配。装肉类(含水产品)、蔬菜的容器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5、所有工用具、切配案台、容器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6、保持粗加工间整洁。粗加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做到地面、地沟无积水、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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