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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商联餐饮业商会 - 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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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制度


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议事制度,充分体现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真正把商会办成自主管理、真诚合作、共赢发展的社会组织,根据《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商会(协会)的会议设置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副会长会议、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议坚持“平等协商,发扬民主,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会议形成的决定,会员应自觉执行。

1、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为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上年度的工作,安排下年度的工作计划。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其决议必须有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2、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常务副会长办公会。常务副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及时研究和协调处理商会工作,决定重要事项。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4、会长会议。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长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5、常务理事会议。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务理事会议原则上每半度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三条  会议要贯彻简约、高效的原则,尽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秘书处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明确会议要研究的主要议题,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如无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第四条  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吸取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会议决策的正确可行。秘书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准确无误地记载会议内容和决定事项。

第五条  为更好地依靠和发挥会长、副会长单位领导作用和奉献精神,维护和保障商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商会(协会)会议由会长、副会长单位轮流参与承办。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第一届第一次常务副会长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 (协会)的财务行为,现根据《会计法》和《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章程》,结合本商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商会的收入来源主要为:会费收入、政府资助、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捐赠,本会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二、支出管理

商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和业务活动支出。

1、管理费用支出:办公费、通讯费、人员工资福利、设备购置费、招待费、印刷出版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2、业务活动支出:主要指商会开展活动或服务所需费用。

三、审批制度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会费。费用的审批权限,一般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每张单据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秘书长和会长 (或会长委托专人) 签字后方可报支,重大费用需经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报支。

四、其他事项

1、现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现金管理重要条例》的使用范围。

2、收到的付费及其他合法收入必须及时解缴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和用白条抵库。

3、加强对支票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实行支票使用登记手续,钱、账、章分开管理,商会(协会)财务印章由秘书长负责管理,现金支票需凭支票密码器取现,支票密码器由市工商联专人负责,审核后方可支取。

4、经费使用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得透支,原则上会费使用要有节余,确保商会工作正常运转。

5、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市工商联(总商会)和市民政局的监督。

6、做好财务年审。

7、本制度自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第一届第一次常务副会长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加强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各项工作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人事调整安排

1、届中增补范围:行业商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2、增补的程序:拟增补的人选,首先必须经会长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副会长的增补须书面报市工商联考察同意;增补常务理事、理事名单须事前报市工商联会员部备案。召开理事会进行选举。报民政局备案。

二、档案管理

1、商会文档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文档工作的内容(纸质及电子文档):负责收集本会和各职能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会议文件、决议、纪要、记录,有收藏价值的照片、上级机关发来的有关函件、文件、工作总结、参政议政建议材料、从事任免文件等等),并按文档分类做好整理、归档、收藏、保管、服务等工作。

三、印章管理

商会公章由秘书长统一管理,公章使用用途、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要建立登记台账。公章不得向外提供虚假证明或提供担保。

商会公章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 本制度自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协会)第一届第一次常务副会长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南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
联系地址:南通市冯旗杆巷23号  邮编226001
电话/传真:0513-85527957  邮箱:ntcy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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